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6#现代服务专业群实训(2)

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9 17:5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

3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

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文、《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 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20〕59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5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调整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7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8日 08:30:00至2020年8月20日 08:30:00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20日 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编号或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6#现代服务专业群实训楼、7#基础教育专业群实训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使用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按本项目附件《退投标保证金申请表》内容盖章后寄至招标代理单位);②按闽建[2017]6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文章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网址: http://www.gcjszzs.cn/zonghexinwen/2020/0729/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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