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速速看!今年工程职称评审有新变化(3)

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9 04:0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业绩与成果第(7)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二项以上,推广

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业绩与成果第(7)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二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调整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六)关于农业系列申报评审问题。农业系列增设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称,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评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称评审。原农业推广研究员做为正高级职称继续保留,从2020年起,仅限于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农业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增设农业机械化专业,全省从事农业机械化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评农业系列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对于2019年度及以前通过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工程系列农业机械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转评农业系列职称,直接参加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

(七)关于经济系列申报评审问题。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从2020年开始,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含正高)实行考评结合。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新增知识产权专业,原工程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不再组织评审。农业经济专业由农业系列评审调整为由经济系列评审。

(八)关于委托评审问题。非我省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省人社厅同意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我省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评审权的地区和单位,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自行出具委托评审函,进行委托评审。

二、网上申报、审核与评审问题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从2020年度起,全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申报流程:

1.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人员,可不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实行线下申报,不发放我省职称证书。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1.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2.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

3.各评委会承办机构要认真组织材料接收与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得收取未经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

4.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文章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网址: http://www.gcjszzs.cn/zonghexinwen/2020/1019/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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