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济南发文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 消防参建单

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07 05: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消防验收审批效率,提升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关于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消防验收审批效率,提升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关于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建设工程消防参建单位信息纳入信用考核系统,以加强消防验收备案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更要注重消防安全

其中,建设单位要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管,组织竣工验收查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图审机构、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不得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等质量。

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进行签章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应当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签章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主体责任。监管消防工程材料、产品的质量,加强现场施工监管,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技术结论意见或者报告负主体责任和相应的个人责任。

《通知》强调,要将建设工程消防参建单位信息纳入信用考核系统,加强消防验收备案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对违背《告知承诺书》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消防备案后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存在群众投诉量大、问题较多、整改处理不认真、未竣工即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申报消防验收等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各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现场消防查验严重不符合标准、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出现重大消防工程事故、一年内累计约谈超过两次的项目建设和参建单位,以及出具虚假的合格检验报告或技术评定意见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相应的通报批评,后续一年内的备案项目提高备案抽查比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及评分表等规定,对通报批评并扣分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推送信用评价考核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济南日报 记者:谷青)

文章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网址: http://www.gcjszzs.cn/zonghexinwen/2021/0407/1698.html



上一篇:山东工程技师学院举行第15届学生 “技能月”活
下一篇:瞄准工程应用 Zortrax推出新树脂产品

农业工程技术投稿 | 农业工程技术编辑部| 农业工程技术版面费 | 农业工程技术论文发表 | 农业工程技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019-2020 农业工程技术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