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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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这些工程项目必须采用BIM技术!

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01 17:4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日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通知明确: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以下新建工程项目

近日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通知明确: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以下新建工程项目应在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采用BIM技术,鼓励在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其中经论证不适合应用BIM技术的除外:

1.政府投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标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2.装配式建筑工程;

3.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荔湾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天河区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番禺区汽车城核心区,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南沙枢纽、庆盛枢纽区块,花都区中轴线及北站核心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大型建设项目。

除以上应用范围外,鼓励其他工程项目开展BIM技术应用。

(二)列入BIM应用范围的建设工程,尚未立项的,建设单位按照下列阶段开展BIM技术应用;已立项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根据所处阶段开展本阶段及后续阶段的BIM技术应用。

1.在项目立项阶段,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BIM咨询企业编制项目BIM技术应用方案,明确应用阶段、内容、技术方案、目标和成效。

2.在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设计模型,并按要求提供BIM设计模型进行审查。

3.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施工模型,实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动态管控。

4.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竣工模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5.在运营阶段,鼓励建设单位组织建立基于BIM模型的运营管理平台,实施智慧高效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同时《通知》明确BIM配套费用等相关事项,请往下翻看全文。

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穗建CIM〔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经2019年12月13日温国辉市长主持召开的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在BIM技术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普及和深化BIM技术在建设项目全周期的应用,发挥其可视化设计、虚拟化施工、协同管理、提高质量的优势,为产业链贯通和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建设水平,促进建筑业向绿色化、信息化转型升级,助力未来智慧城市建设。

二、BIM应用范围及要求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以下新建工程项目应在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采用BIM技术,鼓励在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其中经论证不适合应用BIM技术的除外:

1.政府投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标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文章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网址: http://www.gcjszzs.cn/zonghexinwen/2020/0901/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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