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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这些工程项目必须采用BIM技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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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装配式建筑工程; 3.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荔湾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天河区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2.装配式建筑工程;
3.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荔湾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天河区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番禺区汽车城核心区,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南沙枢纽、庆盛枢纽区块,花都区中轴线及北站核心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大型建设项目。
除以上应用范围外,鼓励其他工程项目开展BIM技术应用。
(二)列入BIM应用范围的建设工程,尚未立项的,建设单位按照下列阶段开展BIM技术应用;已立项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根据所处阶段开展本阶段及后续阶段的BIM技术应用。
1.在项目立项阶段,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BIM咨询企业编制项目BIM技术应用方案,明确应用阶段、内容、技术方案、目标和成效。
2.在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设计模型,并按要求提供BIM设计模型进行审查。
3.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施工模型,实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动态管控。
4.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竣工模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5.在运营阶段,鼓励建设单位组织建立基于BIM模型的运营管理平台,实施智慧高效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建设单位应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引导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参建各方在同一平台协同BIM应用,实现建设各阶段BIM应用的标准化信息传递和共享。
鼓励行业、企业开展BIM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加强BIM产学研用技术交流与协作,总结和分享BIM技术应用成果和成功经验,促进全行业BIM技术应用能力不断提升,促进BIM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BIM配套费用
BIM技术应用费用按照《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见附件)计算确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当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时,按2万平方米作为计价基础计算BIM技术应用费用;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造价少于1亿元时,按1亿元作为计价基础计算BIM技术应用费用。因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差异和材料设备标准高低造成应用难易程度不同,BIM技术应用费用可上下浮动20%。
建设单位对采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明确BIM技术应用费用,并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
四、BIM应用审核和监管
投资、规划、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大BIM技术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实施BIM技术应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各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BIM技术应用落地。对采用BIM技术的建设工程,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管:
(一)在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对BIM应用相关费用进行审核。
(二)在规划审批阶段,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环节运用BIM模型进行三维数字化审批。
(三)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运用BIM模型进行施工图三维数字化审查。
(四)在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中运用BIM模型进行建设监管及竣工验收备案。
有关各阶段的BIM数据标准,由该阶段的负责部门另行发布。
附件: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
一、费用名称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其余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酌情参考此计价依据。
文章来源:《农业工程技术》 网址: http://www.gcjszzs.cn/zonghexinwen/2020/0901/948.html